咪咪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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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我9歲時父母就分開,但他們沒有離婚,跟著媽媽辛苦的過日子,10歲時媽媽到淡水工作,留下我跟6歲的弟弟兩人相依為命的在基隆獨自的生活,當時只想著媽媽去賺錢,也不懂什麼,帶著弟弟到處賒帳買菜,不知不覺我已經小學畢業了,也去成衣工廠賺錢,19歲時弟弟也要上高中了,他說;姐姐,我想讀台中的青年高中可以嗎?我告訴他好的,你乖乖在基隆,我先到台中找房子跟工作,安排好就回來接你,帶著身上僅有的一千元來到了台中找工作,白天在成衣廠,晚上到卡拉ok當DJ,從不抱怨,當弟弟長大結婚了日子過的也不錯,卻瞧不起辛苦把他帶大的姐姐,現在的我是個單親媽媽,獨自帶著三個小孩,離婚已經十年了,雖然過的很辛苦,終於也讓我的三個小孩上高中了,只是想起偶爾經濟上有困難求助弟弟,發現他見我象見到鬼一樣,還說了很多傷我的話,讓我想起當我們姐弟要分開住的時候,你關上車門,我問了你一句話!以後你結了婚會不會忘記這個姐姐!你認真的回達我,就算以後姐姐沒飯吃,弟弟一定會留一口給姐姐吃的,但如今你把我當陌生人,怕我跟小孩會托累你,不會的!我這雙手可以栽培你,讓你有今日的成就,我也可以獨自的把三個小孩栽培長大,成為有用的人,因為你傷我太深,才能讓我能這麼的堅強,如果我對你說,謝謝你!你會怎麼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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