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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立院初審/後座未繫安全帶 至少罰1500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陳揚    時間: 2011-4-2 15:49     標題: 立院初審/後座未繫安全帶 至少罰1500

汽車後座將強制繫安全帶!立法院初審通過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」,新增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規定,若一般道路上違規罰一千五百元,高快速公路違規則罰三千到六千元;另外,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在安全座椅者,處一千五百元以上、三千元以下罰鍰。
如果後座乘客沒有繫安全帶,原則上是要罰駕駛人,不過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說,若計程車司機已張貼告示或以語音提醒後座乘客繫上安全帶,但乘客仍置之不理,違規乘坐,處罰的是乘客,而非計程車司機。

4到12歲 須用學童座椅或座墊  後座繫安全帶修法引發社會高度關注, 現行規定四歲以下兒童要坐安全座椅,新規定則另外增加四到十二歲或十八到三十六公斤兒童,若使用一般安全帶會勒到脖子,就必須改用學童用座椅或增高型座墊,並繫妥安全帶坐於後座。

小孩坐計程車 可以不繫安全帶  辦法中還增訂「例外條款」,因為計程車、救護車及幼童專用車等無法為不同兒童準備座椅免予適用,因此小孩坐計程車時得不繫安全帶,不過兒童體型若符合大人體型,則要繫上安全帶。目前無法確定實施後座繫安全帶的時間,必須看立法院審查法案時程。一旦完成三讀,成人經過一到三個月宣導期後就開罰,兒童部分考量以往強制乘坐安全座椅的經驗,規劃較長的六到十二個月宣導期,預計明年才會處罰。

包括歐盟、美國、澳洲新加坡日本馬來西亞、香港等國家地區,都已實施後座乘客繫安全帶的規定(美國部分州尚未做強制規定),也都有針對不宜繫安全帶的兒童訂有安全座椅等配套措施。

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批評,政府光是立法還不夠,更要加強宣導及執法。因為四歲以下兒童坐安全座椅已規定七年,卻罕見政府持續宣導,執法更沒有落實,很難期待未來即使修法通過,政府會如何展現執法決心。她建議,警察應該在動物園、兒童樂園或是返鄉過年時的匝道管制,進行重點式的執法。

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認為,四歲以下孩童安全座椅動輒數千元,修法後家長又要添購增高型座墊,負擔愈來愈沉重,建議政府給予家長部分補助,並希望車廠能夠規劃一些較為節省空間的設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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